县人民法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优质的营商环境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县人民法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运用司法力量保护企业权益、保障企业发展责无旁贷,要全面推进涉企司法工作,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泗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治国说道。
泗洪县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不断优化工作举措,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融入审执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司法助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法治保障。
泗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治国说,主要在六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加快推进一站式建设管理及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一个平台对外运行,着力提升一站式建设服务能力与水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二是深化调解程序前置改革。通过巩固和深化驻院调解、推进律师调解攻坚提升、深化乡贤调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等举措全力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切实通过“无讼村居”创建、“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等活动将审判职能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
三是持续优化执行环境,推进执行合同质效再提升。通过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制度、优化大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涉企案件的执行、加强信访案件的管理、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优化加强财产处置力度等措施,推进执行案件提质增效见实效。
四是提质增效,办理破产指标再提升。持续畅通市场主体破产退出的渠道,推动破产、清算案件收结案数量再提升。全年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数量不少于150件,审结案件数量不少于150件,确保全年执行移送转破案件不少于60件。优化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切实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运行。积极施行公益管理人制度,切实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加大破产案件宣传力度,打造破产案件典型案例。
五是聚力创新,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运行。持续发挥破产保护效能。进一步实施危困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四个一”工程,通过“顾问团”“问诊室”的持续运行引导中小微企业对破产保护形成正确认识,加大对危困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适用力度。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完善各项子机制运行。
六是多方举措,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构建商事纠纷全链条化解体系。通过府院联运机制联合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税务、人社等企业运行息息相关的部门逐项明确纠纷化解分工。完善法企联络机制。坚持走访企业、旁听庭审的“走出去,请进来”联络机制,全年走访企业不少于十家,组织旁听庭审、法律讲座等不少于三次。规范破产案件信访办理。
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以下承诺:
一是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引导和推进网上立案和自助立案;实行立案登记制;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依托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全力打造司法公开“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
二是深入开展执行便民服务,大力强化执行力度。加强“智慧执行”APP等的推广运用;落实执行接待制度;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结案力度。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做到“应移尽移”;加强涉企案件的执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企业经营秩序。
三是畅通企业破产退出渠道,持续发挥破产保护效能。杜绝破产案件“不立不裁”问题,做到“应移尽移、应收尽收”。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协作机制,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进一步实施危困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四个一”工程,加大对危困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适用力度。
报道|泗洪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梁婷 马超
编辑|王雪纯
责编|叶春春
审核|江川
终审|许昌亮